网友问题:, y7 a- F( G4 b( {: f8 Q4 c; f
9 h! ?8 v7 s. A: d! e% w7 u: v请问老师,党委发文可不可以直接抄送给行政部门?
. G# S2 \, i* {+ r" n% d' x) A例如湖南省委发通知给长沙市委,但其中涉及工作需要长沙市政府发展改革委员会来做,那么可不可以在这个文件的文尾直接写上——抄送: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员会?
% S: s2 c$ D3 T( I' e, Q* _: s( N再请教:湖南省委可不可以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,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?如果可以,假设文件内容涉及湖南省改革发展委员会要具体办理,那么在这个文件的文尾能不能直接写上——抄送: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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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 Z! Z4 j0 {. U: B老秘观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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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 |% }# p& z; s a2 \2 m非党政机关联合行文(即党的机关或行政机关单独行文),不可以党政不分(党政机关混杂主送),抄送机关则不受此限制(当然也不能乱抄滥送)。按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规定,抄送机关指的是“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”。据此,只要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,就可以抄送。 0 q* e. a+ T7 B$ j
湖南省委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作为主送单位,发文给湖南省政府党组,属于党内正常行文,当然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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